近期,宝山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辖区内水产批发市场进行排查时发现,有多家商铺违法销售蛙类等野生动物,遂邀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执法督查处等相关部门前往进行普法宣传。
此前,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对偷猎野生蟾蜍超过145万只的2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该案中,被非法销往上海的蟾蜍中,约有71万余只流向餐桌,被制成“熏拉丝”。本市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表示,将加大对违法销售蟾蜍、蛙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执法力度。中华蟾蜍、金线蛙等蛙类在本市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水产批发市场销售蛙类等
近期,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要求各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部署,宝山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辖区内的江杨水产批发市场、江阳水产批发市场等进行排查时发现,市场内多家商铺销售蛙类等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此外,在上海,中华蟾蜍、金线蛙等蛙类都属于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此,销售中华蟾蜍、蛙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违法行为。
然而,很多商户并不清楚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宝山市场监管部门邀请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执法督查处、市林业总站、宝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等相关单位前往宝杨市场监管所,现场讲解了国家及上海对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实施的行政许可制度、对蛙类的执法鉴定、查处价值认定、罚没野生动物处置等内容,并解答了商户的咨询。
据悉,《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在《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中,无尾目所有种的基准价值为100元/只。而已于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所附的《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中,也将无尾目所有种(海蛙、棘腹蛙、棘胸蛙、威宁趾沟蛙、叶氏隆肛蛙除外)的基准价值定为100元/只;卵的价值,按照该种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千分之一核算。
有餐馆印相关菜单宣传页
一直以来,在青浦、金山等区,都有食用以蟾蜍为原料加工制作“熏拉丝”的习俗,“熏拉丝”甚至成为当地对外推销的特色食品。近两年,青浦对违法销售熏拉丝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金山个别古镇、农贸市场仍有蟾蜍、青蛙和熏拉丝销售。
8月底,金山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分别牵手枫泾镇和朱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两个辖区内农贸交易市场和枫泾古镇小吃一条街饭店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共收缴青蛙4公斤,蟾蜍8公斤,在枫泾景区内发现个别经营户仍有销售蟾蜍制品的行为,还发现印有涉嫌野生动物制品内容的菜单和宣传单页。
6月的一个晚上,金山野保站还接到金山区交警支队来电,在320国道枫泾检查站疑似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车辆。接到来电后,野保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一辆厢式货车上查获无证非法运输的蟾蜍5吨多。
据悉,近年来,金山野保站与道口公安开展合作,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行为,时有“收获”。
71万余只蟾蜍流向餐桌
由于本地“货源”日益减少,近年来,在上海销售的蟾蜍、蛙类等野生动物多半来自外地,有的“搭乘”货车、大巴,更有“坐”飞机的野生动物。
不过,这两年,“货源地”也加大了对违法销售蟾蜍、蛙类等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
今年7月,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对偷猎野生蟾蜍超过145万只的2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该案中,被非法销往上海的蟾蜍中,约有71万余只流向餐桌,被制成“熏拉丝”。
今年8月,因偷猎蛙类40余只,父子二人被天津宝坻法院判处拘役。
6月,四川泸州森警在机场截获蟾蜍1.75吨,该案违法行为人2019年以来已向上海等地发运蟾蜍3吨多。
5月,因捕23只黑斑侧褶蛙,一偷猎者被四川江安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2018年,偷猎8000余只蟾蜍的13名犯罪嫌疑人被甘肃静宁检方公诉。
2017年5月,江苏常州警方破获全国规模最大非法狩猎贩卖蟾蜍案,其中12万余只蟾蜍被运往上海。
本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表示,随着上游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增大,本地的违法销售情况也会向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