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海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购买更多类型商业医疗险啦!记者昨天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获悉,除原有的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以外,自今年10月12日起,符合条件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购买包含百万医疗费用保障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的两款新产品。
其中,上海医保账户医疗保险产品,主要解决老百姓高额医疗费用问题。该产品提供最高达100万元的医疗费用保障,且保障范围不限社保用药、不限疾病种类,还包含质子重离子治疗;保费低廉,以40岁的人为例,首次投保保费仅需424元;同时,覆盖老年人群,首次投保年龄可达65周岁,续保最高可至100周岁。
另一款是上海医保账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产品,提供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补偿。该产品有5000元、10000元、30000元三档保额可供选择。
加上原有的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这4款保险产品可在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市分公司等9家保险公司中任意选择一家投保。通过关注“E保无忧”官方微信号,即可详细了解相关产品情况并实现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