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12日电(记者 郭慕清)日前,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复核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听证细则》)三项业务规则,于2019年10月11日发布实施。
近年来,随着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不断强化,对市场违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的力度明显增大,听证、复核的案件数量也显著增长。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联动修改三项基础制度,不仅是为了顺应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的监管要求,为相关自律管理措施的实施提供基础制度保障,同时还扩大了内部救济程序的覆盖面,给监管对象充分的申辩空间,使其程序和实体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并根据实践经验完善相关程序规范,进一步提升相关制度的运行效率及程序公正性。
据悉,本次三项业务规则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自律管理措施和程序;扩大复核和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完善纪律处分、复核和听证相关程序安排。上交所表示,《复核办法》《纪律处分办法》《听证细则》发布实施后,将在自律管理工作中予以严格落实,依规惩处证券市场相关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重大创新业务有效推进,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