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里吃东西、手机追剧外放声音、车门关闭后扒门……坐地铁时,这些广为诟病的行为以后都有专门的办法管了。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年4月1日起施行。
地铁内禁食 电子产品不许外放声音
乘客行为如何规范?《办法》明确,10类影响运营安全和7类影响秩序的行为要禁止。
约束性行为包括: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不得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不得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不得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以及在地铁里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和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都是属于影响秩序的约束性行为。
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和火车站等相衔接车站 减少重复安检
如何为地铁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办法》也作出要求。对于和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相衔接的车站,重复安检让人头疼,《办法》提出,提供的安检场地应为安检互认提供便利,以减少重复安检,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