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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37家市级医院部分医学检验项目今起“互联互通互认”

时间:2019-11-06

    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获悉,从今日起,本市37家市级医院之间将率先实现部分医学检验项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和影像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

    这一举措将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为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本市首先在市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对规定的35项医学检验和9项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实现互联互通互认,并将逐步向区级公立医疗机构扩展,最终实现市、区两级公立医疗机构间的互联互通互认。凡属于互认项目且检验检查质量达到要求的,其检验检查结果在医疗机构间均具有相同的有效性,从而促进全系统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工作同质化、标准化,逐步实现实时查阅和互认共享。不同机构间检查检验质量的均等化是推进结果互认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为此,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本市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与放射诊断质控标准,对检查检验科室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结果报告等全环节进行统一和规范,使检查检验结果均能达到合格标准。为方便市民,实现互联互通互认的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由“上海健康云”实现统一门户整合,也可通过一网通办·随申办市民云APP向市民提供自助查询服务。市卫生健康委提醒,检验检查报告上传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而言,在医院出具报告后的一个工作日后,市民才能在网上查询结果。

    目前,除市级医院外,全市各区内的区级医疗机构之间也已实现部分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结果的互联互通互认。下一步,本市将逐步推进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影像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到2020年底,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市、区两级公立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和影像资料的互联互通互认,实时查阅、互认共享。

    [提醒]

    市卫生健康委提醒,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并非“一劳永逸”。遇到以下情况,应按照诊疗常规进行复查:

    ●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

    ●检验、检查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重新复查检验、检查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原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

    ●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

    ●其他情形确需进行复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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