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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年会要报备吗 办年会前详细咨询属地防控办相关政策

时间:2021-01-04

市民杨先生问:企业想在1月举办年会,但听说集会类活动要报备,需要向哪里报备?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记者查询得知,为保障上海市集会类活动审慎、安全、有序举办,2020年10月,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上海市集会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该防控工作的适用范围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我市各类会议、论坛、文娱、庆典等集会类活动(以下简称“集会”),并指出,各区政府要对辖区内举办集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举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报批程序,所有集会举办单位均应向举办地所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控办”)提出申请,申请应包括集会的情况说明和疫情防控方案。其中,有重要领导参加的集会应明确细节安排。

对于重大集会(由市级党政机关举办的,或有国家级、国家部委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或有外籍和港澳台等境外重要人士参加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或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集会为重大集会),由区防控办初审同意后,报市防控办审核批准。对一般性集会,应由区防控办负责对其举办的必要性、集会时间、集会范围以及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审核批准,并指导完善集会疫情防控方案等。

不过,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看到,各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不同的防疫要求。如静安区在活动形式和人数上予以细分,“如果是用餐,请根据餐厅要求执行;如果是集会,根据沪肺炎防控办【2020】245号文件及我区关于集会活动防控相关的工作提示要求,200—500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镇负责防控审核。500—1000人,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区防控办审核。1000人以上,由区防控办初审,报市防控办审核。”松江区则要求在提供集会的情况说明和疫情防控方案的基础上,还要提供单位承诺书。

因此,建议各企业在举办年会前详细咨询属地防控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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