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称电瓶车被盗,能准确说出被盗时间和被盗地点,可到最后,民警为何却把“报警人”给抓了呢?
近日,李某火急火燎地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程家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电瓶车被盗,并且通过定位发现车辆位置已经在外省市。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却发现李某所提供的时间、地点等信息都是假的。于是,民警决定再找李某问个究竟。
当晚李某被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终于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2020年10月,他将电瓶车借给老乡孟某使用。没想到,上周打电话给孟某欲要回电瓶车,孟某非但不肯归还,连微信也不回复了。李某恼羞成怒,便来到派出所报案,谎称自己的电瓶车被盗,打算通过警方来寻回自己的电瓶车。
目前,违法人员李某因谎报案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被长宁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