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5日电(记者兰天鸣)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会5日联合发布了第二批《互联网空间行为规范指引》。
该行为规范指引以“规则+解读+典型案例”的形式,通过类型化思维进一步明确网络空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持续推动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如“营利性专业自媒体应对其报道内容尽到合理核实及注意义务”“互联网终端软件经营者强制捆绑安装软件造成损害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侵害”“电商平台就售后投诉记录等信息负有保存注意义务”等规则聚焦热点问题,为消费者理性维权、企业合法有序经营及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据悉,2018年1月2日,上海市首家互联网审判庭在上海长宁法院挂牌成立。自成立至今,累计受理案件3870件,审结3661件;以“不间断两阶段审理模式”为理念,设计建成“互联网诉讼平台”,目前已有783个案件通过该平台高效化解;先后出台《互联网审判工作规程》《在线庭审规范及操作指引》《电子诉讼规则》,推出旅游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打造旅游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