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熊芳雨、柏可林1月24日报道:“一刀切整治‘老年代步车’,会让居家养老成为‘伪命题’。”在今天开幕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现场,市人大代表张金秀一句话,点出了交通整治对老年人出行造成的部分困扰。
这些年,市面上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小型电动三轮/四轮车,被称为:“老年代步车”。这个产品,由于速度低、安全性好,加上价格低廉,可以较好地满足居家养老人群的短途需求,赢得了众多老年朋友追捧。毕竟老年人从家中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快速便捷的“最后一公里”,是每个人心头所盼。
但另一方面,由于一些不法商家的违规炒作,不少超速、超长、超高的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也驶上了街头,且大多被用于非法载客,安全性能差、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对此,相关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张金秀代表告诉记者,鉴于这些超标车辆都打着“老年代步车”的旗号,而管理部门对这些产品的属性缺乏明确定位,因而不论是“李逵”还是“李鬼”,一律按照“李鬼”处理,轻则罚款,重则扣车。
张金秀代表说,当整治行动缺乏精准推行,在堵住安全漏洞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人正常的出行需求。
“在公共交通不能覆盖的区域,比如居家周边的菜场、超市、社区医院、公园,老年人如何到达呢?从家到公共交通站点,从地铁站回家,这些场景如何解决?如果缺乏交通出行的便利,老年人就无法享受城市发展、智能化发展带来的幸福感。因此张金秀代表建议,由民政局牵头,做好老年代步车的属性定位,并向交通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凭证。
张金秀代表呼吁,民政局牵头主导,在充分听取老年人和老年组织意见的同时,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于“老年代步车”这一新兴产品,进行深入调研,正确对待,对合法老年代步车的属性、驾驶者年龄、车辆使用用途定位、以及车辆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明确定位。
张金秀代表也提出,在产品缺乏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际现状下,可借鉴《共享单车团体标准》,制定《老年代步车的团体标准》。在无产品目录无法解决牌照的实际现状下,借鉴2014年3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凭证。“这样交警部门在整治时也能区别对待,精准施政,让真正合法的老年代步车能够上路”,张金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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