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程琦、柏可林1月24日报道:2021年元旦开始上海新版“限塑令”正式实施,随之申城的各大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都在发生着悄然的变化:咖啡店里的塑料吸管换成了纸吸管,餐厅也不再提供塑料袋、一次性堂食服务塑料餐具;超市里也不再售卖塑料袋,取而代之的是纸质购物袋或可降解购物袋……“限塑”效果明显。
不过,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市人大代表袁欣、姚键对于上海“限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认为上海“限塑”工作还有加速推进的空间。他们建议,未来,上海应加快研究推进从源头上“禁塑”,而在全面“禁塑”之前的过渡期,实施“污染者付费”。
建议“限塑、禁塑”时间表提前
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消耗量持续上升。“要解决塑料垃圾环境污染问题,单靠分类、回收、处理是不够的,必须有源头减量措施。”上海市大代表袁欣说。
人大代表袁欣(柏可林摄)
为加速推进源头减量,2020年9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0年底,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到2021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全市范围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2025年,全市范围的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
在袁欣代表看来,对标国际国内领先的“禁塑”实践,上海应在“自我加压”,争取提前完成上述方案中目标实现的时间节点。
“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中,上海在垃圾分类方面已经领先全国,卓有成效,‘禁塑’方面也应争取领先。”袁欣建议,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中关于“限塑、禁塑”的时间表提前,“建议到2023年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膜袋和塑料餐饮具。到2025年底前,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禁塑’名录的所有塑料制品,实行全面‘禁塑’。”
推行“污染者付费”原则
在加快推进的同时,上海也需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整理力度。袁欣代表查阅了大量资料后发现,世界各国关于限制塑料使用普遍采取两种方法并用:一是征税收费,对塑料生产商征税、对塑料制品的使用者收费;另外则是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彻底禁止使用。
如,2011年意大利政府宣布,除了可生物降解或可分解的塑料袋,其他塑料袋均禁止使用。2020年7月,欧盟委员会成员同意对塑料包装废物征收新的欧盟税。新税是欧盟针对新冠病毒疫情7500亿欧元经济复苏计划的一部分,收入将用作偿还该复苏计划所需的部分贷款。
“上海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税收政策。”如,在政策过渡期内,对生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厂商(包括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餐具、塑料包装物等)征收相应的税,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品的快递公司、商家征收相应的税,在全面“禁塑”之前的过渡期,推行“污染者付费”制度。“所得的税收可用于对可降解替代材料产业等环保产业的补贴。”袁欣说。
对可降解塑料进行单独垃圾分类
事实上,可降解塑料的出现,被认为是一种替代品,姚键代表今年也把目光放到了这一领域。
据报道,普通塑料的自然降解时间可高达500年,一般塑料袋的自然降解时间也在200年以上,同时还会产生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水质等。而一些可降解塑料在工业堆肥环境下,22天内可以完成分解。使用可降解塑料的意义在于,缩短塑料垃圾的降解时间,同时减少环境污染。
不过,可降解塑料也不是十分完美,降解需要在特定条件下发生,流落在自然环境中的可降解塑料很有可能无法降解。此外,大多数生物降解塑料都需要堆肥才能快速降解,如果随意丢弃在水里,土里等,降解时间将变得非常不可控。
人大代表姚键(柏可林摄)
姚键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相关政策在某些领域里要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但缺少配套实施的规定和细则,特别是在目前日常生活垃圾分类中,可降解塑料还是作为干垃圾与一般塑料袋等作为干垃圾投放在一起。“这意味着,所有的塑料垃圾都会进入可回收垃圾类。这就为后端的塑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要求。”
姚键代表说,对于塑料垃圾,不同类型的塑料彼此不兼容,如果没有做好进一步的分类,会导致在塑料回收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可降解塑料在回收、处理环节没有形成闭环,可能会导致出台的新限塑政策最终不能达到真正的目的。
为此,她建议,上海可进一步修改垃圾分类条例,对可降解塑料进行单独垃圾分类。同时在回收处理环节也相应规定要求,防止有关部门将可降解塑料与一般普通塑料混合回收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推广可降解塑料的意义,减少塑料污染,保护环境,保护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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