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袁家勤(汪伟秋摄)
东方网记者解敏、汪伟秋1月25日报道:“自上海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以来,医院一直将胶囊类药物外的铝塑包装视为干垃圾处置,但今年初区域城管上门检查时,认为该类包装物应作为有害垃圾由专门机构上门收取,并对医院进行了处罚。之后,医院联系了有害垃圾处理公司,但都表示铝塑包装不属于有害垃圾拒绝上门收取。”今天上午,市人大代表、民进闵行区委主委袁家勤在小组审议中表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行至今仍有不少细节需要优化。
袁家勤代表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对于医疗机构产生的胶囊类药物外铝塑包装的属性认定尚不明晰。作为医疗行业主管部门,卫健委认为相关法律条例均已有规定,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胶囊类药物外铝塑包装不具备间接感染性等危害性,不应视为医疗废物。绿容局认为,生活垃圾是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弃物不能纳入生活垃圾范畴。城管则局表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和查处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希望对胶囊类药物外铝塑包装属性尽快明确。
针对这一难以界定的情况,袁家勤代表提出几条对策建议:进一步明晰垃圾分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形成合力:各部门形成共识,帮助医疗机构妥善处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卫健委要继续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合理设置医疗废物储存点、界定医疗废物范围,协调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合理确定回收频次、满足医疗机构正常经营需求;绿容局在日常管理中,要处理好垃圾处置总量控制与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关系,体现管理的灵活性;城管局在全区范围内要统一处罚标准,实行无差别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