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巷尾,偷偷竖起来的招牌怎样及时发现?人去楼空,没人管的“僵尸店招”有很大风险,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能找到答案。对于这条系住上海约36万块登记在册户外招牌和每年新增的万余块户外招牌的“准绳”,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昨天进行了解读。
明确市区街镇三级管理
《办法》明确,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在区绿化市容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户外招牌设置的相关具体管理工作。
“平均每个街镇的户外招牌数量大约在1000块至2000块,巡查任务分摊到每个网格员的话,是能够有精力实施精细化管理的。”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景观管理处副处长乐嘉骅表示,各街镇网格管理力量的加入,可以大幅提升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今年,全市将逐步完善市区街镇三级管理体系,通过“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两大平台,及时摸清上海户外招牌的底数和变数。
房东有“兜底”义务
受疫情影响,一些门店人去楼空,“僵尸店招”还悬在半空,不拆除,有风险,可谁来拆?以往是个“你推我,我推你”的“烫手山芋”。
《办法》明确,设置人搬迁或者终止办公、生产经营的,应当自行拆除户外招牌。所有权人与设置人不一致,且设置人未自行拆除户外招牌的,所有权人应当予以拆除。也就是说,房东有了“兜底”的义务。
对于小部分街区曾经“千店一面”的户外招牌设置方式,《办法》也不予支持。“各区可以通过出台设计导则等方式,避免‘一刀切’。”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辉表示,户外招牌设置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正能量,体现城市人文特色,展现个性和创意,并与区域环境、建筑风格相协调。
审批可“告知承诺”
以往,小小一块招牌,走审批程序,可能要耗时5个工作日至7个工作日。《办法》制定了一张“负面清单”和一张“正面清单”,不受这两张清单约束的户外招牌设置审批,可以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走捷径”。申请者只要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承诺事项等有信心,审批部门即刻就能审批通过,并在审批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对其进行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