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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胡卫、马进建议:“人脸识别”可考虑实施许可证管理

时间:2021-03-07

人脸识别,安全吗?或许,这个问题在很多人的心中会不自觉地打上一个问号。

这两年,“人脸识别” 的问题在全国两会的现场也一直受到持续关注。今年全国两会,胡卫、马进两位委员不约而同地提交了提案,建议“人脸识别”的数据收集与处理必须合法有度,可考虑实施许可证管理的措施。

目前,我国关于人像采集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于出入境管理、身份证办理、刑事侦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除了法律对人像采集有强制性规定的场合之外,人脸识别正在被广泛运用到火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工厂、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刷脸签到和监控,以及银行、通信、交通、卫生等机构相关软件的身份验证等领域。上述行为是否符合《网络安全法》及相关信息保护法律规范的要求,值得思考。

因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上海中华职教社副主任胡卫建议尽快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在重要行业和领域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和指引,指导行业企业强化数据安全管理。

更重要的是,参照国际普遍遵守的“数据隐私六原则”,建立所有涉人脸识别数据的公私部门须遵守和符合的特殊安全认证体系,加快人脸识别的标准体系研究,明确人脸识别相关标准,提高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事件处置能力。

对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单位来说,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网络应用层、传输层、主机层、数据链路层、物理层安全防护,明确数据收集、数据传输、数据保存、数据处置、数据使用、数据共享、转让与委托处理、公开披露、数据出境、第三方服务接入等数据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控制要求。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也格外留意“人脸识别”的采集与保存的安全,因此他建议可对此类采集单位实施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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