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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高空抛物罪宣判:男子高楼抛下瓷片致路人脸部缝合6针,获刑8个月

时间:2021-04-09

东方网记者刘理4月9日报道:垃圾混合瓷片“从天而降”,路人姜女士(化名)被砸,伤口深可见骨,送医后面部缝合6针。

今天上午,该案在上海杨浦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於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记者了解到,本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本市首例以高空抛物罪名立案侦查、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的案件。

2021年2月10日9时许,上海杨浦区大桥街道沈阳路41弄3号楼,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故。

被告人於某某在三楼住处,将一只装有陶瓷杯碎片等垃圾的塑料袋从厨房窗口扔出,砸伤途经底楼人行通道的被害人姜女士头面部。

紧急送医后,经鉴定,被害人姜女士右眼角外侧一处瘢痕,共缝合六针,右前额部一处擦划伤,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同时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21年3月2日,被告人於某某在其居住地被民警抓获。

3月17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高空抛物罪对被告人於某某提起公诉。

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於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於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预交钱款用于赔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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