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去年7月,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城管部门齐聚上海,召开了首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机制协议,发布了三年行动计划及首批协作事项清单。
去年11月起,沪苏浙皖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执法整治行动,就跨区域偷运建筑垃圾、露天焚烧、乱散发张贴小广告及无序占道设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跨省跨市联合执法整治行动218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一万余起。
今年伊始,上海崇明与江苏南通两地就第十届中国花博会联合保障达成方案。一季度以来,上海青浦、嘉定、宝山、金山、崇明与江苏苏州、南通、嘉兴等地城管执法部门,就毗邻区域开展执法整治,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跨省跨市案件20余起。
为进一步在执法协作提供政策层面的支持,4月20日,上海、江苏、浙江三地城管部门在青浦朱家角召开沪苏浙省际毗邻区域共同管辖执法协作会议。会上,上海与江苏、浙江毗邻的崇明、宝山、嘉定、青浦、金山五区城管执法区局分别与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沪苏浙际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共同管辖协作框架协议(2021—2023)》以及省际毗邻区分组签订了《毗邻区域共同管辖执法协议》。
在执法领域,毗邻区两地城管将针对乱张贴、乱刻画及其他具有跨地域性、流动性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形成联合执法合力;在执法区域,在省际毗邻交界区域的两省一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开展双向执法覆盖、协商确定共同管辖区域,双向赋予共同执法检查权限;在执法事项,双方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权力事项清单,共同协商确定共同管辖执法事项范围;在执法案件,将加大信息共享,涵盖案件信息、案件证据等。除此之外,有条件的毗邻区域基层中队还将进一步开展互设执法岗亭、开展联勤执法和执法互助等协作,推动建成多层次、常态化跨区域协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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