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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建议加快《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改步伐

时间:2019-05-30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5月29日11时讯(记者 赵紫东)27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期间,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交大会审议。

据了解,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6件,涉及6项立法项目,其中制定4项,修订2项。

关于修改《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认为《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促进我市轨道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对此,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快《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修改步伐,待文本比较成熟后,按照《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及相关程序规定适时纳入常委会立法规划,及时提交常委会审议。

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议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在报告中表示,“现行办法”需要单独修改并已经列入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议项目,明确修订草案由市林业局起草,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制定《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和《重庆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的两件议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认为该2项立法项目不作为单独立法项目,需要规范的内容在相关法规中加以规定。

关于制定《重庆市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议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认为我市自然保护区确实存在代表所说的“调规难度大、管理难度大、存在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生态补偿机制未建立”等多方面问题,但是目前制定保护区地方性法规时机尚不成熟。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建议市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抓紧开展立法调研,一旦立法时机成熟,立即启动立法工作。

关于制定《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统筹规划控制管理规定》的议案,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认为,《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统筹规划》刚刚制定出台不久,建议待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加强“两江四岸”规划管理情报告的情况,再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江四岸”规划管理的相关监督工作,时机成熟后,再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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