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5月2日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出台:建议鼓励民间博物馆发展文保经费要跟着政府收入一起涨;给民间博物馆以经费支持;旅游中随意涂抹、刻划文物处罚力度太低要调整……日前,在合肥市十五届人大三十三次会议上,《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提交审议,同时,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评估情况也作了报告。根据两份报告,合肥市已经实施十六年的文保办法应做新一轮的修订。
充分保护民间收藏
报告中提出,目前合肥市的民间博物馆存在扶持政策不清晰、运营资金不足、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报告建议,要在《办法》中增加鼓励民间收藏和民间博物馆的规定,立法上对民间收藏进行充分的保护和妥善管理,比如采取经费补助,鼓励国有馆在保护、科研展览方面对民间馆进行指导等。
文保经费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
根据现行《办法》规定,政府每年应安排1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文物维修。但目前,在法律中明确专项经费金额已经不符合实际需要。报告建议,除了将此款删除外,要明确“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同时对需要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文保单位在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上及时予以保障。
文物上刻划罚200元太低
此外,报告还建议了关于文物保护的相关具体措施。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提出,原《办法》中规定刻划、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尚不严重的、在文保单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未造成损害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显然这个违法成本过低,不足以起到处罚作用。 在考古调查、勘探方面,建设工程中破坏地下文物的情况时有发生,报告建议,可以考虑增加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实施前的土地收储阶段就要开展考古调查和勘探,先实施考古挖掘后再建设施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