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2015年5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该法针对行政诉讼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问题,有许多制度创新。实施两周年来,合肥“民告官”案件数量猛增,共受理4700余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成为了常态。
提前退休被拒老人状告人社局
沈先生于1980年4月开始在一家玻璃厂工作,从事烧锅炉。2012年,由某劳动保障代理事务所向人社部门提交提前退休申报表,并附有定级呈报审批表、玻璃厂出具的书面证明、1980年至1990年期间的部分高温有害工种营养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然而,人社部门却以大部分复印件无原件核对为由,驳回老沈的提前退休申报。老沈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将该人社局告上了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社局作为退休审批机关应予审查核实,现仅以老沈提供的材料无原件核实为由驳回其申请,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该人社局驳回原告老沈退休申报的行政决定,并责令重新审核。
“民告官”的案件类型越来越多样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施光远介绍,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以来,合肥公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而行政部门也不再一味地逃避刑事诉讼,更敢于直面诉讼。
施光远介绍,随着社会的巨变,合肥“民告官”的案件类型也在不断地变化。“2015年之前,‘民告官’大多集中在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方面。而2015年之后,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以及状告政府不作为的案件占主要方面。近期,关于税制改革和政府采购类的案件数也明显增加。”
合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
2012年合肥印发《合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也在合肥全面铺开。而在此之前,很少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民告官”的案子。一般都是由工作人员、法律顾问或律师代为出庭。
施光远介绍,这些年来,合肥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明显提高,在应该出庭的案件中,出庭率达到了98%以上。而且,行政首长出庭不再像以前那样只出庭不发声,相反,行政首长的法律素养也越来越高,在法庭上直面问题进行辩论也越来越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