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市查办了原合肥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孙勃涉嫌受贿罪等一批贪腐案件。合肥某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柯某某,因多次出现在行贿人名单里而被依法刑事拘留。5月4日,记者从蜀山区法院了解到,柯某某依法构成单位行贿罪,因其案发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并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且犯罪情节轻微,故免于刑事处罚,对其单位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判处罚金50万元。
2006年,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合肥市投资设立合肥某妇科医院,并于2014年投资设立合肥某癫痫医院,在两家医院设立、运营及医疗资质升级事项办理过程中,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柯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共计21.5万元人民币及1万元美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柯某某是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因柯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作出了上诉判决。(程磊 完颜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