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2017年4月,合肥经开区出台了“4+4”产业扶持政策,一时间备受各界关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区今年首次把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列入扶持范围,制定了《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支持政策》,贯彻落实全区“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深入实施“调转促”,补齐现代服务业发展短板,打造立起来的开发区。合肥经开区负责人介绍:“把总部经济列入政策扶持范围,在全省也属首创”。
构建总部经济发展体系
有一种特殊的经济模式,它如同军队里发号施令的司令部,领航产业发展,辐射周围区域,它就是总部经济。总部经济一旦形成,就可以给当地区域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外溢效应,比如税收供应效应、产业聚集效应、产业关联效应、消费带动效应、就业乘数效应、资本放大效应等明显的外溢效应。
合肥经开区决心做大做强总部经济。根据《2017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该区将努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总部为核心、以与先进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总部为支撑、以现代农业总部为补充的总部经济发展体系。
6种手段扶持总部经济
根据新政策,合肥经开区设立“总部经济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通过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高管人才奖、办公用房补贴、企业上市奖励、重点项目扶持等6种扶持手段,在新落户总部企业和现有总部企业2个层面,对总部经济进行具有针对性的精准扶持。
对新落户总部企业,首先给予项目落户奖。
――对新设立的外资企业总部,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含1000万,下同)美元以上、2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按照实缴资本的1%、2%、3%给予奖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设立的企业总部分别按照实缴资本的1.5%、2.5%、3.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补助分3年兑现。
――对新设立的内资企业总部,实缴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仅限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投资或区内已有制造业企业在本区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区域销售总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按照实缴资本1%、2%、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补助分3年兑现。
经认定的开发区现有总部企业,实缴资本首次增资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就增量部分分类参考享受补助政策。
同时,对于符合规定新落户总部企业,对其高级管理人员连续3年按照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5%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的奖励不得超过该企业对开发区经济贡献的30%。
到2020年打造若干个亿元
楼楼宇经济占地少、无污染、效益好,能够较快集聚一批业态先进的企业和机构。而对于合肥经开区这一工业大区来说,发展楼宇经济是“调结构、补短板”的迫切需要。
在对区内商务楼宇进行充分调研摸底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出台了,根据该《政策》,对在开发区注册纳税,用于商务、科研、创业孵化、企业总部等用途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不含商业、住宅及附属设施),经区楼宇办认定和备案的楼宇,给予政策扶持。到2020年前,每个楼宇实现年税收超1000万元以上,打造若干5000万元、亿元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对楼宇开发运营主体、入驻企业有奖励
根据新政策,该区重点从盘活现有楼宇、打造专业特色楼宇、新建商务楼宇自持、提升楼宇税收贡献、楼宇自主招商等方面给予奖励。
在多渠道盘活楼宇方面,该区鼓励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存量楼宇、在建楼宇、闲置厂房等进行更新改造,改造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不含商业、住宅及附属设施),且改造后入驻率达到70%以上的,对改造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改造成本的30%,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在打造专业特色楼宇方面。对按照区楼宇办备案的产业定位招商,入驻率达到70%以上,且产业集聚度达到50%以上,年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保持稳定增长的楼宇,每年给予楼宇运营管理主体100万元的奖励。在提升楼宇税收贡献方面,给予楼宇运营管理主体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主体自主引进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对入驻楼宇的鼓励类(金融创投、科技研发、技术服务、中介服务、电商云商、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及其他类(房地产等除外)服务业企业,还享受六大类奖补。
在完善楼宇的车辆停放、员工就餐、通讯网络等配套服务方面给予补贴,其中对楼宇业主依法投资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设置立体车位等,增加楼宇公共停车位,解决员工停车难问题的,按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