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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6月7日前公布

时间:2017-05-19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5月18日下午,在合肥市教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安徽商报记者获悉,今年合肥市区义务教育招生依然严格执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备受家长们关注的学区划分方案,将于6月7日前公布。

  不得考试选拔录取学生

  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强调,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任何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今年,合肥市区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根据省厅要求,2017年秋季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要达到标准班额。

  小学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今年,继续严格执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免试入学。

  家长们关注的小学入学年龄方面,根据省厅规定,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公办小学原则上不招择校生

  在今年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初中招收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总额的4%。执行省厅“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规定。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特长生招收工作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招生办法,严禁组织文化课考试。

  此外,在7月8日前,合肥各县(市)区将公布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名单,并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家长,统筹安排入学工作。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到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的居住证(持证居住满1年)、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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