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中国宣城网报道, 近日,泾县公安局依法将酒后寻求刺激而行窃的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于当日送往宣城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当日凌晨两点,泾川派出所接到段女士报警称,在泾县城区某酒店,有一名男子溜进自己的客房行窃,行窃男子身高1.7米左右,体型较胖,肤色较黑。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赶到该酒店时,在酒店大厅遇到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该男子体貌特征与报案人所描述的极为相似。与此同时,民警进一步确认了这名男子就是嫌疑人。说时迟那时快,民警迅速上前将该男子控制。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名叫王某某,但王某某拒不承认自己的偷窃行为。
民警调阅酒店监控视频发现,当日凌晨1时40分,王某某走出自己所住的客房,在走廊上来回徘徊。1时45分,王某某发现隔壁客房的门没关上,遂蹑手蹑脚地走进该客房,拿起该客房段女士的挎包后返回自己的房间。1时52分,王某某又将挎包还回段女士房间,随后跑出酒店。
在视频监控面前,王某某供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坦诚自己家境富裕,偷窃仅因酒后想寻求刺激。他在走廊上发现段女士的房门半掩后,便潜入房间偷走挎包,事后因感到害怕,便再次潜入房间欲将挎包原封不动的归还,没想到被段女士发现,段女士大喊捉贼。王某某吓得赶紧跑出酒店,几分钟后没见到什么动静,准备返回自己的房间,却被及时赶来的民警抓获。(姚雪文 臧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