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日前,黄山歙县法院对这起三兄弟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洪某三兄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2017年7月17日晚上,被害人汪某在菜市场被告人洪某三经营的理发店内理发,因洪某三在理发时不慎将汪某脸部青春痘刮破,双方为如何处理此事发生争执,被害人汪某遂拨打110报警,被告人洪某三便让店内服务员退还汪某支付的25元理发费用,汪某在接到一张面值50元的纸币后离开理发店。此时,被告人洪某三的二哥洪某来到店门口,得知此事后,将被害人汪某追回,要求其归还多退的25元,并推了汪某一下。被害人汪某挥手还击,被告人洪某便殴打、推搡汪某,双方拉扯在一起,此时洪某的大哥洪某大和被告人洪某三见状也上前参与殴打汪某,结果造成汪某颅底骨折、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歙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汪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事后,因涉嫌殴打他人三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都后悔不已,可是错已铸成,便与汪某协商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共同赔偿汪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40.6万元,取得被害人汪某的谅解。考虑到洪某三兄弟的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对三人从轻处罚并判处缓刑。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