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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实施意见 这些干部将被调离改任、免职降职

时间:2018-08-14

据合肥日报讯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突出政治引领,筑牢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根基。强化政治担当,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广大干部满怀激情地投入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强化历史担当,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合肥改革发展形势任务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站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肥篇章的高度,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不断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牢把握合肥的国家使命和省会责任,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注重实干实绩,鲜明树立用人导向,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信访等工作中发现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干部,对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严不实、庸政懒政怠政、不能胜任现职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综合采取调离、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坚决处理、果断调整。坚持知事识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改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实施意见》还提出,对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中,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但因政策界限尚不明确或缺乏经验而出现失误的等9种情形,可以启动容错免责程序。同时,坚持预防在先,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防止失误和错误的发生。我市还将加强培养锻炼,改进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干部担当作为的本领能力。

此外,我市将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关心关爱干部力度,用好政治激励,强化工作支持,落实待遇保障,重视生活关怀,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主动排忧解难,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单位要把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推动合肥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把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纳入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落实不力或执行走偏的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干部激励政策落地见效。 (记者 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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