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铜都晨刊报道,8月13日上午,铜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实施了强制执行,申请人吴某及其委托的会计师在执行法官的协助下,查阅了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
据了解,吴某持有铜陵某公司49%的股份,但近10年来吴某不断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账簿等屡次遭拒。无奈之下,吴某向铜官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铜陵某公司提供上述材料供自己查阅。铜官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吴某的诉讼请求,但铜陵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过二审审理,今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吴某虽拿到了生效的裁判文书,但查询的要求并未得到满足,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吴某和铜陵某公司之间因经营分歧双方矛盾很大,且吴某要求查阅的会计账簿种类多,时间跨度长,这样的案件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铜陵某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逾期履行结果告知书。即便如此,铜陵某公司依旧拒绝协助吴某查阅,以业务繁忙等缘由拒绝配合。
8月13日,执行法官来到铜陵某公司,限令法定代表人高某履行义务。法官告诫高某,如不配合,将立即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并采取司法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拿出了财务会计账簿等以供吴某查询。(张雪琳 记者姜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