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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两村民抓45条“泥蛇”被判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时间:2018-08-16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二名村民使用自制的电击工具在稻田里捕捉黄鳝,同时顺带抓蛇,因此犯下非法狩猎罪。日前,黄山市黄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村民方某某、陈某某因非法狩猎罪均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利用电瓶自制的两套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2018年6月12日,黄山区仙源镇越山村村民方某某驾驶面包车,与同村村民陈某某一道,从仙源镇越山村来到乌石镇乌石村,将车子停在稻田附近,带自制的电击工具捕捉黄鳝,抓到蛇时也一并放入麻袋。

乌石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接警迅速赶往,将2人堵住,起获了野生蛇类活体45条。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蛇类野生动物为赤链华游蛇(俗称“泥蛇”),属于“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6月13日,黄山区森林公安分局在捕捉处将45条赤链华游蛇全部放生。

近年来,黄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加强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五年来,共审理破坏森林资源的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案件32件,审理破坏土地资源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件,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狩猎罪案件4件,涉及蟾蜍(癞蛤蟆)、赤链华游蛇(泥蛇)、棘胸蛙(石鸡)、白鹭、夜鹭、池鹭等野生动物。

黄法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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