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安徽金安管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8月21日上午,在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金安管业公司院内,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面向数十名申请人、部分债权人、职工代表及管理人宣读裁定,宣告安徽金安管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这是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战以来,合肥法院对“执转破”案件作出的首个宣告破产裁定。
据了解,此次被“宣破”的企业金安管业公司是安徽法院275件“执行难”案件的主角,其中涉职工债权案件222件,总涉诉标的高达3.48亿元。破产宣告标志着该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使其作为债务人的275件执行案件得以进一步推进,一大批执行案件被消解。
据悉,金安管业公司原为国有企业,改制后经营状况不佳,加上市场波动,2011年开始经营困难加剧,不得不采取职工集资方式维持运营,许多职工被高利率吸引,倾尽家财甚至四处借钱集资。金安管业通过此种方式分两批向职工共集资约970万元。但随后企业经营状况不仅未见起色,反而每况愈下,直到2015年6月彻底停产。
2017年年底,合铁法院在办理金安管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再拖延下去不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还会将该公司涉及的执行案件沉淀为“执行难”积案。2018年3月20日,合肥铁路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从立案至破产宣告用时仅140余天。(记者 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