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此时距离判决生效已经5年有余,被告人李秀梅因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内容而不执行,情节严重,2013年8月萧县法院决定将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因李秀梅一直下落不明(其夫胡某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另案处理,于201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后,李秀梅于2017年7月被濉溪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抓获,由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012年4月,被告人李秀梅之子胡某在江苏省太仓县某地毯厂上班过程中因叉车司机操作失误致其死亡,后被告人李秀梅及其家人获得死赔偿金735000元,其中胡某的妻子王某某仅获得2万元,其余被被告人李秀梅及其丈夫胡某某取得。同年6月,胡某妻子王某某、女儿胡某某向萧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胡某死亡赔偿金30.75万元,案经萧县人民法院缺席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胡、李夫妇仍然故意隐瞒、转移财产并且李秀梅一直下落不明,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后经萧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
在对胡、李二人采取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过程中,虽然迫于压力他们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也撤回了申请。但是被告人李秀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据确凿,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尊严,并不是撤回申请和主动履行就可以规避罪责,司法机关仍要对其追诉,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令人唏嘘 (记者陈成 通讯员刘民 任文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