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据合肥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合肥市印发《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进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建设管理。
按照实施细则,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加油站(简称“就业加油站”)由驻肥高等院校(含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等,以下简称“院校”)统一建设,院校就业创业指导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运营。申报就业加油站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如:至少与1个以上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家以上合肥地区企业(每家吸纳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建设的就业加油站进行评审、认定。自2018年起,就业加油站认定工作一般每年下半年开展1次,认定有效期3年。通过评审认定的就业加油站,按规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经年度评估为合格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年度运行经费补助。其他补贴。按照合肥市相关规定申报。(记者 聂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