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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发布中职招生“六大禁令”

时间:2018-08-23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严禁中职学校以“一校两牌”形式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严禁省内市域、县域间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中职学校不得跨市设置教学点……开学在即,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为我省中职招生“划红线”。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内容,首先是严禁无资质招生。按照要求,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准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并支付费用;外省中职学校来我省招生须获得教育部当年批准的跨省招生计划。

其次是严禁有偿招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各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所需经费开支,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省教育厅表示,同时,还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中职学校。

“我省已经对中职学籍管理实行人、籍合一,严禁挂靠学籍。”按照要求,中职学校不得以“一校两牌”形式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中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学籍注册要求,为在校生及时办理学籍电子注册,不得为在普通高中借读学生办理注册手续,不得为其他中职学校学生办理注册手续,不得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

此外,还严禁生源封锁。“省内市域、县域间不得实施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省属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一并纳入属地管理。”省教育厅表示,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提供本地以外的其他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初中学校或教师不得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严禁私设教学点,中职学校不得跨市设置教学点,在同一市域内设置教学点,要按照属地原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对违规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教学点,一律不准招生和注册入籍。

(晨报记者刘梅梅实习生桑丽君毛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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