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网报道, 8月28日清晨,合肥市肥东县撮镇的某工厂外,警灯闪烁,大批法院警车和法院干警在集结。现场还有公安警察、消防、救护车严阵以待。
据了解,该工厂原系肥东县某工贸公司所有。2013年,该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定抵押,担保肥东县某发展公司向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借款3900万元。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诉至法院。2015年,长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对抵押物在上述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丰法院依法对抵押物进行了评估、拍卖,三次流拍后变卖,最终抵押物被另一企业购得并过户完毕。
涉案工厂占地50亩,建筑面积3万平米,情况十分复杂,有占用厂房自称以债务抵租金的橱柜厂和木门厂,有租住在工厂公寓楼内的住户,还有他人租赁场地存放的大量钢管和液化气罐。
早在一个月以前,执行法官就做了大量细致的摸排工作,与申请人、被执行人、买受人、厂房内人员进行了多次协调,宣传法律、声明利害,表达法院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公寓楼内的大部分租户自主搬离,三号楼由买受人自主接收。
此次,案件管辖地长丰县人民法院主办,肥东县人民法院配合,合肥中院大力支持,协同作战。并协调当地公安交警、消防、救护车在现场鼎力支援,共出动150余名干警投入此次执行清场。一上午的忙碌,终于顺利完成了此次清场任务,将工厂移交给买受人。
(刘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