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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 促进师资均衡配置

时间:2018-09-01

近年来,安徽省积极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高教师素质、优化师资配置,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典型引路,积极探索。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启动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制度改革。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促进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同时遴选了17个县(区)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编制总量控制、职称岗位总量控制,具体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的办法,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扫清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体制机制障碍。2015年在全省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制度改革。

部门联动,强化职责。省教育厅会同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寻求解决问题对策。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实行“市级统筹、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县教育、编制、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地稳步实施;明确并细化了教育、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对教师队伍管理的职责边界,理顺了教师动态调整的程序,强化了各部门推进改革的责任心和规范性。

完善机制,提供保障。创新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标准统一、动态调整、余缺调剂”的基本思路,统筹存量编制资源,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形成全省一体、城乡统筹、余缺调剂、周转使用的管理新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完善岗位统筹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标准、岗位统筹、分类核定、职数统管”的原则,采取区分学段、打包核定的办法,将县域内同类型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整合,统一核定县域内岗位总量,打破岗位资源校际壁垒,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充分释放教师队伍活力。

政策配套,促进落实。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确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市县政府教育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践探索,为推动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育均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17年全省交流教师39794名,105个县(区)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成为中西部首个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的省份。(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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