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经信委印发《安徽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省经信委负责发布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实施细则提出,列入推荐名单的评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在资源综合利用评估、评价、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年以上业务经验,熟悉相关产业政策、标准和规范;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机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专业范围包括资源、环境、财会等。
根据实施细则,评价机构应对照统一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独立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出具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对评价报告负责,并承担责任,接受监督。评价机构的评价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目录要求;企业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