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记者从庐江县民政局获悉,《庐江县社区居家养老“助餐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下发,到2020年底,该县将在庐城镇建设3个社区食堂,试点探索县域经济条件下的居家养老“助餐工程”新模式,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助餐工程”健康发展提供经验。
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社区支持
根据方案,该县将充分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活动中心、驻地单位食堂、养老机构等国有、集体服务资源,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老年人助餐机构建设应设置助餐配餐功能区,进行适老化改造,满足卫生检疫条件,配备消防设备和监控设备。
该县将通过招商引资、公开招标、市场准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机构,鼓励有利于老年人就餐服务的公建公营、公建民营、股份制等经营模式。支持鼓励引进大型餐饮公司,采取统一制作、统一配餐、统一管理的模式,建立规模化、连锁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的老年人食堂。
在补贴方面,方案明确建立政府补贴、企业(社会组织)让利、社区支持的“大助餐”的体制机制,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助餐配餐服务格局。以保障空巢、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为重点,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构建全覆盖的助餐服务网络。
确保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
方案要求,社区食堂应从老年人需求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助餐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季节变化,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禁忌,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搭建邻里交流、志愿服务平台,将助餐配餐服务与针对独居、空巢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将助餐配餐服务融入家政服务、生活照料、文化娱乐、护理保健等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让老年人获得助餐服务的同时,解决好其他养老服务需求,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方案还明确,所有老年人食堂均需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老年助餐机构标识,社区食堂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与从业人员健康证、收费价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主动接受部门监管、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
为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方案明确,社区食堂应坚持安全第一,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
(姚大高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