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安、环保部门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合力,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环保局近日联合印发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公安、环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执法联动等制度,县级公安、环保部门每半年组织对排污企业开展一次联勤检查。
根据意见,市县两级公安、环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级部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县级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案件查处和“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两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制度,遇有五种情况时,可启动联动机制。如在一定区域、时段内,某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高发,需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整治、打击的;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遇到恶意阻挠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情况,认为有必要需公安部门配合的等。
对重大案件,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将挂牌督办,如具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等。对挂牌督办的案件,两部门成立专案小组,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案件依法顺利查处。
合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畅通部门信息沟通渠道,将提高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打击效能。(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