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今后,市民身边上了“年头”的既有建筑,将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价值“一拆了之”,必须结合它们的历史、文化、技术和艺术价值,充分利用并做好功能更新。10月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国家相关部门已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更好地传承城市历史文脉,留住徽风皖韵。
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简单拆除
如何才能避免简单拆除不同时期既有建筑,防止割裂城市历史文脉呢?根据新的要求,今后全省各地要充分认识既有建筑的历史、文化、技术和艺术价值,坚持充分利用、功能更新原则,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价值,防止“一拆了之”。留住居民乡愁记忆,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鼓励按照绿色节能要求进行改造
省住建厅要求做好城市既有建筑基本状况调查,对不同时期的重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和其他各类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既有建筑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建筑的功能、结构和风格等分类建立名录,对存在质量等问题的既有建筑建立台账。
城市的既有建筑经历岁月侵蚀会变老变旧,因此也要加强更新改造管理。鼓励按照绿色、节能要求,对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增强既有建筑的实用性和舒适性,提高建筑能效。
按照尊重历史文化的原则,做好既有建筑特色形象的维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支持通过拓展地下空间、加装电梯、优化建筑结构等,提高既有建筑的适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
重要建筑的拆除要充分听取民意
为了构建全社会共同重视既有建筑保留利用与更新改造的氛围,各级建设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坚持共商共治共享理念,鼓励形成尊重、保护建筑历史文化和建筑资源的风气。
对体现城市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尽可能更新改造利用。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公共建筑,除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
此外,对重要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和拆除,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不得不拆除的重要建筑,应坚持先评估、后公示、再决策的程序,进行论证广纳民意。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