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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出租车打人涉事者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时间:2018-10-11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凌晨时分,合肥的史先生好不容易等来一辆出租车,刚坐上副驾驶,另外一行4人也欲上出租车,两方目的地不同且互不相让,于是一言不合,吴某某等四人将史先生拉下车,对其拳打脚踢,造成史先生二级轻伤。日前,涉事的吴某某等4人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受审,4人均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经查明,2017年7月16日1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夏某某、赵某、梁某等人酒后在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街欲搭乘出租车返回住处,其间,被告人赵某拦下被害人史先生先一步乘坐的出租车,进入后排坐下,被告人吴某某要求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史先生将车让出,史先生不同意,于是,吴某某强行将史先生拽下车,与其他三人共同对史先生进行殴打。

随后,史先生往步行街明教寺方向逃跑,吴某某等人在后面追逐,史先生跌倒在地,吴某某等4人围上来继续对其拳打脚踢,致其鼻部受伤、流血。其间,被告人吴某某从路边拿起一个凳子砸在史先生后背部。周围群众见状,将双方拉开。之后,被告人吴某某等人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

后经鉴定,史先生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夏某某、梁某某与被害人史先生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庐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夏某某、赵某、梁某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被告人吴某某、夏某某、赵某、梁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

(王鹏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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