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据安徽商报报道,一家使用含铬酸光亮剂加工的企业,将废水直接排向工厂墙外下水道,还试图隐藏设备,被环保部门发现。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10月31日从合肥经开区获悉,该区破获一起重金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日前企业负责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日前,位于合肥经开区的合肥鑫某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等三人,被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一切都是因企业排放重金属超标数倍的废水污染环境。
今年9月中心,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在对该企业例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负责人刻意地将装有化学光亮剂的生产设备遮遮掩掩,试图藏匿。出于职业敏感,执法人员迅速联系环境监测单位对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及光亮槽槽液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企业车间生产废水中重金属总铬浓度为11.2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约6.47倍,光亮槽槽液中总铬浓度则高达近1万mg/L。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排放含铬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中的“严重污染环境”情形。合肥经开区环保分局立即启动联动执法,提请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提前介入,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锁定有关证据。
经查,该企业主要从事制冷管件生产,部分产品需要使用含铬酸的光亮剂进行加工,产生的含重金属铬清洗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沿着车间地面小沟流向墙角的外排口,最后直接排入下水道。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明知该废水含有重金属污染物,仍然没有建设任何环保处理设施,且多次在遇到执法检查时提前将有关设备进行藏匿,试图逃脱环保监管。
9月底,环保部门依法对该企业生产车间进行查封,并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部门。日前,企业负责人等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介绍,合肥经开区对环境污染违法严打严惩,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今年以来针对环境违法案件已累计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3人。(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郜征通讯员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