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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水分”多 消费者要留意

时间:2018-11-06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根据合肥市工商局以往网络消费投诉情况来看,“双十一”期间是网络消费投诉集中爆发时段,该如何甄别消费陷阱?11月5日,合肥市工商局网监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醒。

理性消费不跟风促销规则要看清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和商家都开启了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包括满减、津贴、优惠券、预付定金、集赞抵现等。

对此,合肥工商提醒消费者首先要保持理性,以实际需求为准,不盲目跟风,尤其是面对一些网红商品,要仔细辨别,品质为上。同时,网络集中促销期间购买商品前要仔细阅读促销规则,避免购买时出现优惠券限制使用、货物售出概不负责等情况,影响网购体验。

好评多“水分”多留意中差评

随着网络购物的盛行,消费者面对的选择越来越多,容易产生选择疲劳。那么如何在众多商家及平台中选择心仪的商品?

合肥工商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货比三家,对同一商品进行多平台多商家比价,也可以使用比价软件查询历史价格,避免误入商家先涨价后打折的套路中。

为更好地了解商品各方面性能,消费者可以通过浏览商品评价作为评判依据,但是在面对如潮好评时,消费者还应注意其中是否掺杂不实评价,是否存在“刷好评”行为,同时,消费者可以多留意中差评,相较于好评而言,这些评论更显真实。

砍价链接谨慎点预防诈骗多心眼

近年来,砍价已渐成一种商家惯用的网络营销形式。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这种营销手段骗取个人信息,甚至钱财。为保障个人财产安全,对于各类的砍价链接,建议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切勿轻易填写个人信息,遇到有转账汇款要求时要果断拒绝。

此外,网监局还特意对平台与商家作出要求。按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平台及商家在网络集中促销期间不得有以下七种行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最后,合肥工商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在购物中遇到纠纷或利益受损情况,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晨报星级记者张梦怡通讯员华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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