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安徽新闻

合肥:每个社区老年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10万元

时间:2018-11-10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为积极推进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较好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印发《关于推进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助餐工程”的工作目标、建设模式、建设标准、管理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助餐服务2020年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

《指导意见》明确,“助餐工程”以解决居家和社区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吃饭难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合肥市各区、开发区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2018年达到50%,2019年达到80%,2020年达到100%的目标。鼓励各县(市)城关镇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到2020年底,全市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助餐工程”建设,可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中央厨房、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以及集中配餐、送餐入户等模式。

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自建和运营中央厨房;也可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中央厨房。

推动现有社区老年食堂改造提升;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自建和运营社区老年食堂;也可引入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社区老年食堂;或委托社会餐饮企业作为社区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鼓励街道(社区)在提供场地和设施的基础上,由社会力量运营社区老年食堂;鼓励引入品牌餐饮连锁企业参与社区老年食堂运营。

对于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但能提供老年人就餐场所的社区,可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提供配餐服务,建设社区助餐服务点作为老年人就餐场所。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各区域范围内向社区助餐服务点提供配餐服务,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为方便老年人在家就餐,提供个性化助餐服务,还可以社区为单位,选择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企业(单位),或者有中央厨房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送餐服务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建设标准社区老年食堂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米

在建设标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中央厨房要符合《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要求。采用集中配送经营,至少配送社区助餐服务点5个。

社区老年食堂与社区助餐服务点,均要符合《合肥市社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试行)》要求;选择在老年人口相对密集、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充分考虑老年人进出方便,尽量选取一层或二层,禁止使用地下层。内部布局合理,装饰温馨,并经过适老化改造,方便老人用餐,并配备消防及应急用品;统一名称和场所标识。

其中,社区老年食堂使用面积(含厨房)不少于50平方米;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社区助餐服务点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资金补助中央厨房一次性建设补助达30万元

《指导意见》还明确,2018年新认定的中央厨房、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符合建设标准的,按照中央厨房30万元/个、社区老年食堂10万元/个、社区助餐服务点5万元/个,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从中央下拨的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中支付。

已经享受过政府相关资金补助的中央厨房、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不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019年和2020年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政策另行下发。张世龙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

  • 上一篇: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
  • 下一篇:合肥市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35个消防站免费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