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协助下,成功将一家侵权企业的名称强制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案成为安徽省强制变更企业名称的第一个案例。
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史丹利农业集团”),发现在安徽合肥注册了一家名为史丹利种子有限公司(下简称“史丹利种子公司”)的企业,因行业相近,易使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史丹利农业集团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史丹利种子公司诉至合肥中院。
2017年10月,合肥中院判令史丹利种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史丹利”字样的企业名称,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史丹利”文字,并赔偿史丹利农业集团各项损失15万元。史丹利种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3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史丹利种子公司始终未到工商局变更企业名称。2018年8月7日,史丹利农业集团向合肥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合肥中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然而,被执行人却多次通过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方法,要求法院解除对原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经过调查,强制更名成为法院唯一能够采取的执行措施,这在安徽尚无先例,一时间执行陷入僵局。
关键时刻,在合肥市委、市政府主导建立的执行联动综合治理大格局发挥了作用。合肥中院与合肥市工商局对接,提出强制变更史丹利种子公司名称的设想,并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安徽省工商局以相关依据为指导,同时借鉴广州、深圳等先试地区的经验,很快对合肥市工商局的请求做出答复,同意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将“史丹利种子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外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了修改。如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已经看不到“史丹利种子有限公司”这一名字了。
(周如洋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