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今年起全省推行,实施效果如何?记者12月18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省产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近2亿元。监测效果显示,生态补偿实施以来,断面水质持续向好,今年前三季度生态补偿断面水质类别提升311次。
根据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跨市界断面由上、下游市分别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其余断面由责任市、省财政分别进行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左右岸分属2个责任市的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平均分配。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断面属性,每月计算各补偿断面的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额。
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因断面水质超标共产生污染赔付金1.305亿元,因断面水质提升共产生生态补偿金1.9975亿元。 10月,全省121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中,赔付因子超标断面9个,产生污染赔付金合计750万元;水质提升断面44个,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2575万元。当月,因断面水质改善,合肥、六安获得补偿金数额并列第一,均收入425万元,其次是宣城和阜阳,各收入250万元。
“每月生态补偿资金的多少,侧面反映了各市水污染防治的效果如何。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生态补偿,通过经济手段惩罚水质恶化的地区、奖励水质改善的地区,将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