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20日,合肥交警曝光了2018年度“超速王”10台车号、“违法王”10台车号,终生禁驾者52人名单,同时向社会曝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0大运输企业。
此次曝光的“超速王”车牌号为皖A082P2小型汽车,在新桥机场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179公里每小时,限速100公里每小时;皖A1A346小型汽车,在芜合高速合肥段,高速公路施工路段限速80公里每小时,最高时速156公里每小时,超速9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此次曝光的“违法王”均为小型汽车,皖AML646,2018年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128次,平均每3天违法1次,第二名皖A8T068有122次,前10名“违法王”当年度违法未处理均在90次以上。
此次曝光的终生禁驾人员有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黄昌华、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沙宗如等52人,年纪最大的69岁,年纪最小的23岁。(其中4人同时具有两种终生禁驾的情节)
此次曝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0大企业为:长丰县永盛运输有限公司、合肥市明水装卸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科瑞运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肥西金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铂通货运有限公司、安徽金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畅宇物流有限公司、合肥安扬运输有限公司、合肥张氏货运有限公司、安徽省肥西金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合肥交警一直围绕市民关心、社会关注的交通管理中的问题、举措、成效等持续开展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合肥交警继续秉持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中心工作的理念,不断探索宣传工作新路径、新形式、新办法,在坚持教育引导的同时,特别借助舆论的力量强化了曝光的力度,全年坚持对酒驾醉驾采取每月定期曝光;对假牌套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采取实时曝光;对“三大车”违法驾驶行为与“三小车”不文明交通行为均给予了相应的曝光。不但对违法行为“数量”的曝光,而且强化对违法行为“程度”的曝光,不但对严重违法的个人曝光,而且强化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曝光。
合肥交警通过常态化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举案说法,积极发挥宣传的倍增效应,警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平安出行。(记者 张毅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