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12月17日上午,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区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龙某等22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龙某、李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行业内,形成强大势力;组织成员长期恣意妄为、横行霸道,实施多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制造大量治安事件,在一定区域及非法放贷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因案情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记者 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