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记者12月23日从肥东警方获悉,2019年2月20日起,肥东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自2019年1月1日起,肥东县分禁(限)结合、全面禁放两个阶段,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其中,禁(限)结合阶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19日。禁止燃放区域为店埠镇、撮镇镇、长临河镇、众兴乡,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全域;其余为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等10天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2019年2月20日起,进入全面禁放阶段,在肥东县全县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从肥东警方了解到,自2018年2月10日起,肥东县正式启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以来,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举报投诉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警情共137起。其中,举报投诉非法燃放警情113起(查明确有违规燃放行为发生的警情60起,未发现燃放行为发生的警情53起),查明违法燃放行为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处罚28起;举报投诉非法储存、运输警情24起,查明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17起。
(东公新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