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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母亲高空抛下2月大亲生儿子被判处缓刑

时间:2018-12-25

因担心孩子被传染了癣病无法治愈,凌某竟将两个月大的亲生儿子从窗外扔下,致其坠地死亡。后经调查,案发时,凌某系抑郁症发作。日前,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凌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1日,被告人凌某生下其子孙某,在照料孩子过程中,凌某精神抑郁,认为孙某被传染了癣病且无法治愈,其担心孙某长大后会受人歧视,逐渐产生了结束孙某生命的想法。

2018年1月16日晚11时30许,凌某将孙某从位于肥东县长临河镇一小区抱出,沿楼梯至五层与六层楼道窗户旁,将孙某扔出窗外,致孙某坠地死亡。经鉴定,被告人凌某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对作案行为的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削弱,法定能力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孙某符合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凌某因认为其子孙某患有无法治愈的疾病,担心孙某长大后会受人歧视,即将孙某从楼上抛弃,致孙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凌某出于怜悯动机杀害亲生婴儿,犯罪情节较轻;其作案时处于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期,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削弱,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其亲属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判决被告人凌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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