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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地方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建设标准出台:应用型课程数量占学校课程总量的50%以上

时间:2018-12-27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制订的《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建设标准》(试行)于近日出台。标准对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以及人才培养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还提到,应用型课程数量应占学校课程总量的50%以上。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潜心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标准》将成为指导安徽有条件的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变的指导性文件,成为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学位点申报、招生计划调整的主要依据。

“标准”提出,应用型办学定位明确,能凸显办学特色,在师生员工中知晓度高,认可度高。学校发展规划体现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地方发展规划或政府年度报告关注学校的发展。

“标准”提出,理、工、农、医为主的院校生均“三实” (实验、实习、实训)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0.5M2。人文社科为主的院校“三实” (实验、实习、实训)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0.25M2。骨干专业(群)均建有“三实”中心。校内专业实习实训设备达到相关企业的生产水平,关键设备达到相关企业设备的先进水平。应用型国家级特色专业与国内外100强企业(或与之等效级别及以上的企业)签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成效。拥有2个以上国家级卓越应用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或建有2个以上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等。

“标准”提出,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发展要和社会建设紧密对接;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结构调整与改革机制。服务于实体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不少于60%;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占应用型专业比例不少于80%。应用型课程数量占学校课程总量的50%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标准能对接企业核心技术标准。应用型专业有5门以上校企合作开发课程、10门以上校本课程或特色课程。实践教学学分(课时)占总学分(课时)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20%以上);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验课开出率达到100%。独立设置了创新创业学院,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创新创业基地满足需要,有一定的项目成功孵化;生均创业基地面积0.5M2以上,且得到有效利用。学生在省域内就业达60%以上;三年内毕业生创业率1.5%以上等。(记者 聂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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