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提升我市地方立法和研究水平,更好服务于合肥市的法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拟设立“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目前,市编委已批复同意,中心各项筹建工作已经启动。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自享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了60多件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的为43件,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多个方面,形成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有益补充,在推动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立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人大立法工作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也逐渐凸显。“突出表现在立法工作机构不健全,繁重的立法任务与立法机关的人数规模、立法能力不相适应、不相匹配等方面。为此,我们提出了筹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解决立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增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将是我省首个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该中心为市人大办公厅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由法工委管理,核定编制6名。主要职责包括:开展立法前期调研,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组织对法规草案的修改、论证、听证,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全国、省人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搜集整理有关地方立法工作的信息、资料,组织地方立法学术交流活动,联系、协调第三方参与人大的立法工作,完成常委会领导、法工委领导交办的工作,承办其他与地方立法相关的活动。
“成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的重要抓手,将会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合肥地方立法和民主法制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赵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