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教育督导,对安徽人来说比较陌生,实际上,上海、浙江、山东等地都制定了地方性教育督导条例,便于掌握各级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能起到协助基层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水平。省人大代表张红是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理事长。这次,张红就专门提出了加快制定“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建议。
“建议通过制定条例,建立有效教育督导长效保障机制。”张红表示,条例可以在法律上制定和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公平、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现代化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情况;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与使用情况,办学条件的保障与改善情况;校长队伍建设、教师配备及待遇保障情况;协调推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情况;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张红建议,教育督导机构每年结合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制订专项督导工作计划,对学生减负、教师违规补课等情况,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教学管理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规范办学等情况,以及需要开展专项督导的其他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事项,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要强化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监督,强化对区域教育发展水平及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状况的监测评估。”张红建议,应当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对教育督导的职责、范围、内容、实施、结果运用和督学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地位,提高督导的权威性,真正实现“管、办、评”分离的改革目标。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刘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