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乱停车惹出巨额赔偿
台海网4月28日讯 据三明日报报道,4月26日,两个月前发生在永安市安砂镇的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达成协议:司机邱某威不规范停车造成过路骑车者死亡,最终只好分期付给死者程某辉家属赔偿金16.8万元,今后不再因此产生纠纷。邱某威表示,希望大家吸取这个教训,规范停车,避免发生类似悲剧。
2月20日11时30分,安砂新建村民、42岁的程某辉驾驶闽G8J926号二轮摩托车(后座载着他儿子10岁的程某鑫、邻家小孩10岁的邱某涵),由安砂中心校顺着安砂街道往新建村方向回家,行至村头3号路段,摩托车车头猛撞到同村村民邱某威停在路东侧的“赣G61897”号悬挂货车,造成程某辉头部重创、邱某涵门牙断两颗、车辆损坏,程某辉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交警事故认定死者程某辉负主要责任,邱某威负次要责任。
经车辆技术鉴定:邱某威驾驶的这部货车是驾驶室、发动机、车架分别由三辆车拼装而成的平板车,且使用外省车辆号牌。
这次,29岁的邱某威除赔偿事主16.8万元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罚款2000元;小车证驾驶货车准驾不符,罚款1500元;驾驶拼装车,罚款1500元;未装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罚款100元,不按规范停车,罚款100元。因该车无法办理保险,所有费用都必须由邱某威自负。